网站首页  部门简介  科研项目  科研平台  科研队伍  学术交流  资料下载  成果转化  学校首页  博士后管理 
 
项目申报
 项目申报 
 项目立项 
 项目结项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科研项目>>项目申报>>正文
关于开展“人工智能+教育”领航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4-09-19 15:35  
[文章下载] [字号: ]

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 关于开展“人工智能+教育”领航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教办科技〔2024〕284号)文件(附件5)要求,现将我校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围绕教育行业“人工智能+教育”创新应用,聚焦“人工智能+教育”管理改革、智慧校园与未来学习空间的构建、虚拟仿真实验室与远程实验、学情监测与智能评估、智能教育资源的个性化推荐、教育大数据分析与决策支持、基于人工智能的终身学习平台建设等人工智能创新应用。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主体。省属高等学校。申报形式可以是高校单独申报,或高校牵头,联合国内其他高校、企业共同申报。鼓励高校牵头,以校企合作的形式,与人工智能优势企业联合申报。

(二)申报限额。我校可牵头申报不超过 2 项。

(三)申报选题。项目申报原则上在《河南省“人工智能+教育”领航计划项目指南》中选题附件1,确有重大创新实践应用价值的也可在指南外申报。项目建设内容不能涉及网络、算力等硬件基础设施建设。

(四)项目负责人。每个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不超过 2 人,每位项目负责人含第二负责人只能申报 1 个项目。项目负责人含第二负责人若有尚未结项的教育信息化类项目,不再参与项目申报。

(五)项目周期。项目建设周期应不超过 2 年,即应于 2026 年 10 月 31 日前完成项目验收。建设周期从立项通知下发之日起算。项目一经立项批准,原则上不得调整人员、变更研究计划。在项目建设期间,项目负责人要遵守各项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建设任务。

三、项目管理

(一)项目数量及经费。根据申报数量和质量确定最终立项数量。每个立项项目将根据申报建设周期,分年度下达引导经费,引导经费总额不超过项目总预算的 50%。

(二)项目验收。教育厅统一组织专家进行项目中验和结项验收。项目验收不合格或被终止资金支持项目的申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3 年内不得申报省教育厅信息化专项项目。

四、材料报送

请各项目负责人严格按照立项要求,于2024年9月23日12:00前将申报书word附件2)、活页 word 版附件3)、申报推荐汇总表附件4报送至科研处邮箱:kygl@hnuahe.edu.cn

联系人:武书彦 韩亚楠

联系电话:0371-63771005

邮箱:kygl@hnuahe.edu.cn

附件请在内网下载。

                                                   科学技术处

                                                    2024年9月19日


打印    收藏
上一条:关于拟推荐申报2025年度河南省哲学社会科学教育强省研究项目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申报2025年度河南省国际科技合作项目的通知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