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郑社联字〔2024〕5号文件精神,现将2023—2024年度郑州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奖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奖范围
申报参评的成果必须是2022年6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期间在国内正式出版、刊发或撰写的研究成果。包括下列四类:①著作类,包括专著、译著、编著、工具书、教材、古籍整理出版物、通俗读物、研究资料、地方志书;②论文类,公开发表的理论文章;③调研报告类,包括针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所做的重大调研报告、决策咨询报告、研究报告等;④研究、宣传社科理论的电子出版物以及在市级以上传媒播发的音像制品。
二、申报程序
1.本次申报,教学院部申报人员向所在院部报送申报材料。非教学院部人员,根据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期内主要承担课程的归属教学院部,到相应院部报送申报材料;其中,承担大学生心理健康中心、招生就业处(创新创业学院)教学任务的非教学院(部)人员,向该教学任务下达部门报送申报材料。
2.《申报表》、《分类汇总表》、《合并汇总表》及《河南牧业经济学院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意识形态管理审核表》电子版于10月10日中午12点前发送至科技处邮箱kygl@hnuahe.edu.cn,签字盖章的纸质版连同申报材料复印件一并交至龙子湖校区图书馆608或者英才校区办事大厅。
三、申报材料要求
1.论文期刊类应有推荐单位审核盖章的复印件一式2份(复印件A4纸左侧装订);著作类、调研报告类、电子出版物或音像制品类原件一式2份;推荐单位审核盖章的《申报表》一式2份,申报表装订在论文复印件、调研报告、著作的封面上;申报单位要按经济、文史、哲政、教育分类汇总,填写分类汇总表和合并汇总表并发送电子版至邮箱。
2.申报材料一律不退还,以成果复印件的形式申报的,复印件必须包括刊物的封面、封底、目录页、论文全文。推荐单位须将复印件与原件进行核对确认后,在其首页签署“已审核”,并加盖公章。
3.调研报告被党委、政府采纳的证明、领导批示等可以是复印件,但须经推荐单位审核并盖公章确认。由7名以上作者完成的申报成果,须在申报表上按顺序填写前7名作者(含申报人,著作仅限主编、副主编,不超过7人)。参评者每人限报1项成果,两人以上合作项目可另报1项。集体项目的申报应得到所有署名作者的同意,并确定1人为申报者。
联系人:张瑞娟 高畅
电 话:86179265 15981805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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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技术处
2024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