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部门简介  科研项目  科研平台  科研队伍  学术交流  资料下载  成果转化  学校首页  博士后管理 
 
项目申报
 项目申报 
 项目立项 
 项目结项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科研项目>>项目申报>>正文
关于2023—2024年度郑州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4-09-14 15:37  
[文章下载] [字号: ]

各有关单位:

根据郑社联字〔2024〕5号文件精神,现将2023—2024年度郑州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奖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奖范围

申报参评的成果必须是2022年6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期间在国内正式出版、刊发或撰写的研究成果。包括下列四类:著作类,包括专著、译著、编著、工具书、教材、古籍整理出版物、通俗读物、研究资料、地方志书;论文类,公开发表的理论文章;调研报告类,包括针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所做的重大调研报告、决策咨询报告、研究报告等;研究、宣传社科理论的电子出版物以及在市级以上传媒播发的音像制品。

二、申报程序

1.本次申报,教学院部申报人员向所在院部报送申报材料。非教学院部人员,根据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期内主要承担课程的归属教学院部,到相应院部报送申报材料;其中,承担大学生心理健康中心、招生就业处(创新创业学院)教学任务的非教学院(部)人员,向该教学任务下达部门报送申报材料。

2.《申报表》、《分类汇总表》、《合并汇总表》及《河南牧业经济学院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意识形态管理审核表》电子版于10月10日中午12点前发送至科技处邮箱kygl@hnuahe.edu.cn,签字盖章的纸质版连同申报材料复印件一并交至龙子湖校区图书馆608或者英才校区办事大厅。

三、申报材料要求

1.论文期刊类应有推荐单位审核盖章的复印件一式2份(复印件A4纸左侧装订);著作类、调研报告类、电子出版物或音像制品类原件一式2份;推荐单位审核盖章的《申报表》一式2份,申报表装订在论文复印件、调研报告、著作的封面上;申报单位要按经济、文史、哲政、教育分类汇总,填写分类汇总表和合并汇总表并发送电子版至邮箱。

2.申报材料一律不退还,以成果复印件的形式申报的,复印件必须包括刊物的封面、封底、目录页、论文全文。推荐单位须将复印件与原件进行核对确认后,在其首页签署“已审核”,并加盖公章。

3.调研报告被党委、政府采纳的证明、领导批示等可以是复印件,但须经推荐单位审核并盖公章确认。由7名以上作者完成的申报成果,须在申报表上按顺序填写前7名作者(含申报人,著作仅限主编、副主编,不超过7人)。参评者每人限报1项成果,两人以上合作项目可另报1项。集体项目的申报应得到所有署名作者的同意,并确定1人为申报者。

联系人:张瑞娟  高畅

电  话:86179265  15981805315

附件请在内网下载。

科学技术处  

2024年9月14日


打印    收藏
上一条:关于申报2025年度河南省国际科技合作项目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2024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研究专项申报的通知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