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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学术活动管理的通知
2022-09-13 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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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学术活动的规范管理,促进学术交流,营造学术氛围,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深入贯彻《河南牧业经济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论坛、讲坛、讲座、年会、报告会、研讨会等阵地管理的实施办法》和《河南牧业经济学院“名师讲坛”管理与实施办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落实指导思想

1.坚持正确政治导向,提高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严把主题、内容和导向关

2.坚持学科引领,紧密围绕学院学科专业建设规划切实服务学校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

3.坚持高水平、高质量,选题紧跟国内外学术研究前沿,突出学术性和时效性。

二、严格审查程序

严格遵守“谁主办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原则,把意识形态审核关。

(一)加强学术活动的全过程管理,严格活动之前的审批、活动过程中的监管、活动完成之后的备案等环节。

1.校级学术活动,参照《河南牧业经济学院“名师讲坛”管理与实施办法》规定的“名师讲坛”活动要求实施。具体要求如下:

1)强化审批环节,举办前一周填写河南牧业经济学院学术活动审批备案表》(附件1报科研处审核。

2)强化过程监管,科研处委派专门人员全程参与学术活动,在活动举办时进行现场审查,确保讲座内容在意识形态方面的正确导向。

3)强化事后备案,在学术活动举行之后一周内,把讲座PPT、讲稿等材料报送科研处备案。

2.院级学术活动,参照校级学术活动规定实施,活动结束后各部门做好活动归档工作。

1)落实“事前审批”,举办前一周填写河南牧业经济学院学术活动审批备案表》(附件1报科研处审核。

2)强化过程监管,学院科研负责人全程参与,进行现场审查,确保讲座内容在意识形态方面的正确导向。

3)强化事后备案,在学术活动举行之后一周内,把讲座PPT、讲稿等材料报送科研处备案。

(二)学术活动举行过程中,如发现主讲人传播散布错误观点,活动主办方负责人、科研处或者学院审查人员要果断采取措施立即制止,及时消除不良影响。学术活动主办方在活动结束后提交《河南牧业经济学院学术活动核查单》(附件2)。

(三)规范学术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各部门举行学术活动的通知由科研处统一发布,学术活动结束后的新闻报道由主办部门各自独立完成。

(四)社科类学术活动在遵守上述规定之外,还要按照《河南牧业经济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论坛、讲坛、讲座、年会、报告会、研讨会等阵地管理的实施办法》向宣传部报备审批。

(五)线上学术活动参照线下学术活动审批备案流程。

强化责任落实

1.主办单位负责落实学术活动的现场、人员和内容审核把关,做好事前、事中、事后检查监督,妥善应对各种突发事件。

2.主办单位要做好学术活动记录收集整理活动相关资料等工作,活动结束后活动材料及简要总结或新闻稿含影音等多媒体材料提交给科研处

3.科研处设专职工作人员负责相关学术活动审核管理和协调服务。涉及敏感问题和人员的,须经宣传部和申请单位分管校领导审批同意后,报科研处备案。

附件:1.河南牧业经济学院学术活动审批备案表

2.河南牧业经济学院学术活动核查单

(附件下载请到校内网)

科研处    

2022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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