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增强高等学校科技创新能力,引导和鼓励高校科技工作者加强基础研究、开展原始性创新与前沿探索,培养科研学术骨干,带动学科建设和发展,依据《河南省高等学校重点科研项目管理办法(修订)》(教科技〔2019〕234号),现将2021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重点科研项目计划(下称“重点项目”)立项名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重点项目计划分为资助性计划和指导性计划。
资助性计划项目的研究经费由省财政专项经费支持,学校应按照一定比例匹配经费。其中,A类项目省财政资助标准为5万元,B类项目资助标准为3万元。
2.重点项目的完成周期一般为2个年度,2021年度项目应于2022年12月底前完成。学校应根据项目实施进度,统筹安排财政专项经费与学校自筹经费,保障项目顺利实施。
3.项目负责人须登陆河南省高校科技管理云服务平台,填写《河南省高等学校重点科研项目计划任务书》,于2020年9月30日前通过云平台提交。任务书经学校和管理办公室审核通过后,负责人可依托云平台下载计划立项通知书。任务书和立项通知书由项目负责人留存,作为项目验收依据。
联系电话:63771005
科研处
2020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