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加快预算执行进度的通知》精神,按照学校财务处的要求,对2018年度财政结余结转科研资金做如下要求,原则上6月底要支付70%以上,7月底达到80%以上,8月底达到90%以上,9月底支付完毕。9月底未支付完毕的河南省财政将收回。
对跨年度财政结转的科研经费,结转期不超过2年,请各项目(特别是2017年财政拨付资金的科研项目)负责人,合理安排资金支付进度,合法合规有效使用资金。
附件:2018年结余结转科研资金明细表
科研处
2019年4月22日
邮编:450044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龙子湖北路6号
河南牧业经济学院(龙子湖校区)图书馆608办公室
Copyright 2018 All Rights Reserved.
河南牧业经济学院 科学技术处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371-86179265
网站维护:科学技术处综合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