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为促进调研科研成果的转化和应用,推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科学发展,河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下发了《关于开展2017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调研科研成果评选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办函【2018】92号),决定开展2017年度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调研科研成果评选工作。现将我校有关参评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校各部门和研究中心(所)集体或个人撰写的关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管理方面的调研报告、研究课题、理论文章、著作等。
二、申报办法
我校限额推荐10项。学校将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相关要求对所申报的奖项进行遴选,在规定的指标范围内择优上报。
三、评选办法
评选采取单位推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研究人员初评、专家评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认定的办法进行。具体评选程序如下:
(一)推荐。参评成果由作者所在单位提出推荐意见。调研科研成果应具有鲜明的科学性、创新性、前瞻性和可操作性,并具有一定的学术价值、应用价值和社会效益。
(二)初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研究人员组成初评组进行初评,提出初评意见,按照多于奖项设置数量的一定比例,确定评审对象,提交专家评审。
(三)专家评审。邀请省内相关专家组成评审组对初评后的调研科研成果进行综合评价,提出评审意见,确定拟获奖成果及获奖等级。
(四)认定。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对拟获奖成果及获奖等级发文认定,颁发获奖证书。
四、奖励表彰
调研成果与科研成果分开评选、表彰。全省调研成果评选设一等奖10名,二等奖20名,三等奖30名;科研成果评选设一等奖10名,二等奖30名,三等奖50名。
五、有关要求
(一)参评调研科研成果的文字材料及其电子版。
(二)调研成果参评需提供《河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调研成果申报推荐评审表》(见附件1)纸质版一式三份;科研成果参评需提供《河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科研成果申报推荐评审表》(见附件2)纸质版一式三份。电子版发至科研处邮箱。
(三)《单位推荐调研科研成果汇总排序表》(见附件3),纸质版一份。电子版发至科研处邮箱。
(四)请各院(部)严把初审关,集中申报。各部门科研管理人员于2018年5月3日前统一将纸质版申报材料报送至科研处,电子版(以“河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调研成果申报+姓名”命名)发至科研处邮箱。
科研处办公室:英才校区行政楼201室
联系人:张新艳,联系电话:63515128
邮箱hnmyjjxykyc@163.com
附件:1.河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调研成果申报推荐评审表.docx
2.河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科研成果申报推荐评审表.docx
3.单位推荐调研科研成果汇总表.docx
科研处
2018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