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人员: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15〕15号)的相关规定,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专项资金管理,真实、全面、客观地反映项目资金年度收支情况,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现就开展201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年度收支报告(以下简称“年度收支报告”)编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年度收支报告编报范围
凡获得我委拨入项目资金的依托单位均应填报本报告。
所有获我委批准资助的项目资金收支情况均纳入本报告中。
二、年度收支报告编报要求
(一)年度收支报告是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执行情况、管理情况的全面反映,是实施信用等级评价的重要依据。各依托单位应高度重视年度收支报告编报工作,加强组织协调,精心指导部署,认真审核、汇总项目资金的收支情况。
(二)确保年度收支报告编报的真实性、全面性、客观性和及时性,做到账表一致、账实相符。同时,依托单位应全面分析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认真撰写年度收支报告文字部分。
三、年度收支报告填报注意事项
(一)年度收支报告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依托单位登陆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ISIS系统),按照相关要求完成年度收支报告在线填报工作(登陆网址:https://isisn.nsfc.gov.cn/)。
(二)请项目主持人认真填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年度收支报告》,务必于2017年1月5日前将电子版发科研处邮箱:hnmyjjxykyc@163.com
联系人:王文静 电话:65765564
附件:1.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年度收支报告
2.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年度收支报告编制说明
科研处
2016
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