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部门简介  科研项目  科研平台  科研队伍  学术交流  资料下载  成果转化  科研诚信  博士后管理 
 
通知公告
 学术动态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通知公告>>正文
我校喜获20项2017年度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立项
2016-07-30 18:34  
[文章下载] [字号: ]

各项目主持人:  

  近日,河南省教育厅下发《关于下达2017年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立项计划的通知》(教社科〔2016582号),我校立项课题20项,现将立项结果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河南省教育厅2017年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按照资助方式分为资助性计划和指导性计划。资助性计划项目的研究经费由省财政专项经费支持,每项资助经费2万元,指导性计划没有经费。  

二、项目完成周期一般为1-2年(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计算)。  

1、资助性计划项目结项时应达到以下要求:  

  成果形式为著作的项目,其成果已经出版。  

  成果形式为论文的项目,要求课题组成员在公开学术刊物发表论文2篇以上,其中负责人作为第一署名人在中文核心期刊至少发表论文1篇。  

  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的项目,一般要求研究报告不少于1万字,检测查重率低于30%,且有实际应用部门的采纳证明(注明采纳内容和价值)。采纳证明单位包括高等学校(非项目承担单位,不含院系和校行政部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厅级以上行政部门或大中型企业。同时,课题组负责人作为第一署名人至少在公开学术刊物发表论文1篇。  

2、指导性计划结项时应达到以下要求:  

  成果形式为著作的项目,其最终书稿(打印稿)已经完成或正式出版。  

  成果形式为论文的项目,一般要求课题组作为第一署名人在公开学术刊物至少发表论文1篇。  

  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的项目,一般要求研究报告不少于1万字,检测查重率低于30%,且有实际应用部门的采纳证明(注明采纳内容和价值)。采纳证明单位包括高等学校(非项目承担单位,不含院系和校行政部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厅级以上行政部门或大中型企业。  

三、项目采取动态管理,依托河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系统进行项目的中期检查和验收结项。项目负责人要根据研究需要组成课题组,科学分工,协同创新,保障项目研究工作顺利开展。  

附件见内网   

 

科研处  

2016730  





附件【安徽省教育厅人文社科项目查新委托书.doc已下载
打印    收藏
上一条:关于上报2016年下半年校级“名师讲坛”活动计划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开展第八届河南省优秀青年社科专家评选工作的通知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