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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度河南省高等教育数字化转型成果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5-02-25 1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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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接上级通知,现开展2025年度河南省高等教育数字化转型成果认定申报工作,有关事宜如下。

一、认定类别及范围

教育数字化转型成果分为理论研究成果、创新应用成果两个类别。

   (一)理论研究成果。指在教育数字化转型理论研究、应指导、调研考察等方面形成的, 已经在教育教学和教育管理中得到有效应用,取得明显成效的论文、调研(研究)报告等研究类 成果和制度规范、建设标准等管理类成果。

(二)创新应用成果。指在教育数字化转型创新应用方面成 效显著、富有特色,具有示范引领作用,可参考、可借鉴的教学 方式、管理模式、资源共享模式等案例型成果,包括机制创新, 教学、管理与服务模式创新,“人工智能+教育 ”创新应用,数据 治理与网络安全体系构建等方向。

二、申报要求

(一)理论研究成果

1.论文类成果。在国内外公开发行期刊发表的文章,发表期 限为 2023 1 1 日至 2025 1 31 日。主题可涵盖国际教育 信息化比较研究、国内教育数字化进展研究,数字技术促进师生 发展及创新人才培养研究,个性化教育、智慧教育、混合学习等 新型教育学习方式研究,基于“人工智能+ ”、虚拟仿真、大数据 等新技术新业态的教育应用模式研究,在线教育及其与线下教育 融合研究等方面。

2.调研(研究)报告。须为在信息化或网络安全工作实地调 研中生成的,且被省辖市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决策时采纳,并在 现行规章制度或政策文件中得到体现、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调研 类成果。在全省得到推广应用的制度规范或信息化建设、评价(评 估)标准亦可作为研究报告类成果申报。调研(研究)报告生成日期为 2023 1 1 日至 2025 1 31 日,成果完成人在 10  人以内。为促进全省教育数字化经验交流,在《河南教育信息化》 电子期刊发表的文章,亦可参评调研(研究)类成果。

(二) 创新应用成果

在以数字化促进教育教学和管理服务方式的变革、教育教学 质量提升、科研范式创新等方面开展的探索实践,重点聚焦教育 特色应用模型构建,“人工智能+ ”创新应用,数智资源开发与应 用,数字校园、智慧校园建设,数据治理与网络安全体系构建等 方向。成果完成人数在 10 人以内,以实际贡献大小排序。其中主 要完成人(限 1 名)应为项目的主要设计者和推动者,应为学校在编人员。

请有意向申报的老师于2月28日前与科学技术处联系领取相关申报材料。


                                               科学技术处

                                                  2025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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