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教育厅通知要求,为建好管好用好省工程研究中心,提升工程研究中心建设运行质量,现将我校河南省工程研究中心评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2025年之前获批建设的省工程研究中心(不含豫发改高技〔2025〕724号批次)均需参与此次评价(名单见附件2),评价涉及的数据采集时间为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豫发改高技〔2025〕724号批次的省工程研究中心(名单见附件2)虽不参与此次评价,仍需填写报送《河南省工程研究中心评价汇总表》(附件3)。
2、各中心务必按照省发改委通知(附件1)、《国家工程研究中心评价工作指南(试行)》(见下方链接)、《河南省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见下方链接)等文件要求认真编制评价材料。
3、材料报送。2026年6月12日前,参加评价的中心需报送评价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胶装,白色封皮,A4正反打印)、电子版光盘三份(光盘标注“河南省教育厅+平台名称”)、电子版《河南省工程研究中心评价汇总表》;豫发改高技〔2025〕724号批次的省工程研究中心报送电子版《河南省工程研究中心评价汇总表》。纸质版及光盘评价材料报送至科学技术处705房间。电子版汇总表发送至科学技术处邮箱kygl@hnuahe.edu.cn。
联系人:武书彦 韩亚楠 0371-63771005
《河南省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文件网址 https://fgw.henan.gov.cn/2021/10-11/2325131.html
《国家工程研究中心评价工作指南(试行)》文件网址https://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1-02/22/content_5588208.htm
科学技术处
2026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