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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技术处职责
2020-11-05 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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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技术处是负责学校科学科技管理工作及科研平台建设与管理的职能部门。

主要职责是:

1.按照学校发展总体规划,制定学校科研发展计划及相关管理规章制度、策划组织学校重大科研活动。

2.负责学校科研日常管理工作。做好各级各类科研项目课题申报、立项、中期检查和结项等管理;做好组织科研成果的鉴定、推荐、宣传和推广工作。

3.负责学校科研信息收集工作。做好学校各类科研信息收集与统计、科研工作量考核、科研项目和科研成果审核验收等工作。

4.负责组织和协调安排重要的学术交流、学术讲座和学术报告活动;协助举办和承办各类重要的学术会议。

5.负责学校科研成果评奖、学术专著出版申请、评议等组织工作。

6.负责学校科研经费及各级各类课题经费管理。

7.负责科研实验室建设的立项论证工作。协助实验室管理处做好科研实验仪器设备验收工作。

8.负责协调安排重点实验室科研工作。

9.负责学校科研情报、文献资料、科研成果等的统计、汇编和交流,做好科研文献的收集、保管、立卷和归档工作。

10.协调校内各科研单位的科研工作,协助实验室管理处做好实验室建设规划及论证工作。

11.配合相关部门做好职称评定、人才引进、学科建设等相关工作。

12.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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