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河南省国际联合实验室(国家国际联合研究中心、国家国际技术转移中心、国家示范型国际科技合作基地,以下统一简称“联合实验室”)建设与管理,提升联合实验室科技创新能力,推动联合实验室积极参与国际科技合作与竞争,根据《国家国际科技合作基地评估办法(试行)》(国科外发﹝2014﹞77号)、《河南省科技创新平台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豫科〔2016〕83号)、《河南省国际联合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河南省国际联合实验室评估规则(试行)》(豫科〔2019〕11号)相关要求,现开展2020年河南省国际联合实验室评估工作。有关事项详见(关于开展河南省国际联合实验室2020年评估工作的通知http://kjt.henan.gov.cn/2020/09-02/1762609.html)。
请参评联合实验室对评估期内(数据统计到2020年7月)的工作进行全面、系统总结,填报《河南省国际联合实验室评估申请书》,并提供与联合实验室建设有关的佐证材料,包括项目合同书、项目批准书、奖励证书、完成的各类成果、会议相关文(信)件、规章制度等。省科技厅立项的项目只需提供项目编号、名称和主持人姓名等。《河南省国际联合实验室评估申请书》和佐证材料等纸质材料需正反印刷胶装成1册,报送一式5份,同时将材料电子版发至电子邮箱hnmyjjxykyc@163.com。请有关部门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要求,认真做好评估准备。
验收材料于2020年9月10日前报送至科研处办公室(龙子湖校区图书馆703)。
联系电话:65765564
科研处
2020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