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强化省科技计划项目的管理,依据《河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河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豫科〔2022〕119号)以及《关于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验收相关事项的通知(豫科基〔2023〕3号)等规定,将对尚未完成结题验收的项目执行集中验收程序。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自2022年起立项的科技计划项目(包括省科技攻关项目与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对于至今尚未完成结题验收且逾期的项目,将依据相关规定予以终止处理,此类项目将不参与本次集中验收。
二、结项申请与要求
(一)信息核实。各院部需对本部门在研项目进行逐一核实,确保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结题状态及财政经费支持情况等信息准确无误,并据此填写结项项目清单。
(二)信息填报。在项目信息核实无误后,各院部应按照要求填写《省科技计划项目结项项目清单》(附件1)并上报科学技术处。对于有财政经费支持的项目,应依照经费“包干制”的相关要求,由项目依托院部自行进行项目审查和财务审查,重点审查项目实施情况及项目经费使用情况,并在审查结束后对项目实施情况、项目任务完成情况、项目经费明细及经费决算表等进行公示。
(三)报送时间。请于2025年4月30日前将《省科技计划项目结项项目清单》(电子版)报科学技术处。
(四)报送要求。项目依托院部应严格按照要求开展项目审核工作,对项目经费使用情况、任务书执行情况进行严格审核,并对报送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负责,未达到验收条件的项目不予结项。
三、项目验收
(一)验收材料准备
(1)如有重要事项变更,项目需提交变更申请表。
(2)所有项目均需提交科技报告收录证书。科技报告收录证书的办理流程为:河南省科学技术厅 ➤ 业务系统 ➤ 省科技计划报告共享服务系统申请,一般需7个工作日完成,请项目负责人提前进行注册、撰写并提交科技报告。
(3)省财政经费支持的项目需提交项目经费决算表。项目负责人应根据实际使用情况编制项目经费决算表。
(4)所有项目均需提交研究报告。
(5)提交能够证明项目实施完成的支撑材料,如论文论著、知识产权,以及新工艺、新方法、新材料、新装置的证明材料等。
(6)根据项目完成情况及成果填写结项自评表,并与纸质材料成果相对应。
(7)结项汇报ppt(汇报时间不超过10分钟)。
上述材料(电子版)于5月8日前以院部为单位发送科学技术处邮箱。
(二)验收时间
学校将组织专家严格依据项目申报书及绩效目标任务分批进行项目会议验收,具体时间将另行通知。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 武书彦 韩亚楠
联系电话:0371-63771005
电子邮箱:kygl@hnuahe.edu.cn
附件下载见内网。
科学技术处
2025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