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按照河南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度“中原英才计划(育才系列)”申报工作的通知》(豫人才办〔2023〕3号)要求,为做好2023年度中原英才计划(育才系列)-中原科技创新青年拔尖人才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关于开展2023年度中原英才计划(育才系列)- 中原科技创新青年拔尖人才申报工作的通知_工作通知公告_河南省科学技术协会
https://www.hast.net.cn/general?id=51325)如下:
一、遴选名额
2023年,我省计划遴选“中原科技创新青年拔尖人才”40名。
二、申报条件
申报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
2.恪守学术道德和职业道德,具有“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精神,学风正派,诚实守信;
3.在自然科学、工程技术重点领域崭露头角,已取得突出科研成绩,具有突出专业水准,有一定社会影响;
4.一般应获博士学历学位,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2023年1月1日前取得),具有广阔的学术视野和创新思维,有很好的发展潜力,有志于在一线潜心研究,建功立业;
5.截止申报日期,在省内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研发机构等单位工作1年以上的;
6.人选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1982年12月31日后出生)。
为避免重复支持,已入选国家重点人才计划、科技部“创新人才推进计划”、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中宣部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等国家人才支持计划的人选不得申报。申报人每年度仅可申报一个类别的一个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已入选中原英才计划(育才系列)的人选,不得重复申报同一层次或下一层次的人才项目,支持期满后方可申报本计划内上一层次的人才项目。
三、申报渠道
申报工作按渠道进行推荐。
1.各省辖市科协、济源示范区科协可推荐本地区候选人;
2.省直有关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卫生健康委、省科学院、省农科院等省直有关单位可推荐本系统、本行业候选人;
3.各全省学会、协会、研究会可推荐本学会候选人;
4.高校科协、医疗卫生机构科协可推荐本单位候选人。
四、申报程序
1.推荐单位和推荐渠道确定申报人选,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登录河南省科协官网,下载相关材料,填写申报书信息(见附件2),提交电子文档给推荐单位;推荐单位审核材料,向推荐渠道索取注册密码;
2.各推荐渠道根据省科协分配的账号密码,登录账号,查看注册密码;
3.合格的申报人选登录申报平台http://222.143.27.138:8086/在线注册,填写信息并上传电子证件照片(2寸,蓝底,JPG格式,高宽比5:4,分辨率600*480-1200*960,大小200K-2M)及相关材料;提交推荐渠道进行初审;
4.推荐渠道查看上传材料是否合格,在线进行初审;
5.申报候选人初审合格后打印申报材料,添加推荐报告中相关证明材料,并签字盖章,扫描成完整版pdf文档上传,提交推荐渠道复审,同时线下报送纸质申报材料;
6.推荐渠道查看申报材料是否合格,在线进行复审,根据名额确定推荐人选,上传推荐人选汇总表word与pdf文件(签字盖章),同时按照要求上报纸质材料;
7.推荐渠道应及时登录申报平台,对申报人进行初审和复审,尽快按照确定名额提交终审,避免错过提交时间。
五、申报材料
(一)申报材料包括申报书、附件及申报人基本情况登记表、候选人推荐汇总表。
1.申报书和附件支撑材料用A4纸双面打印,合并装订成册(原件4份),另单独报送申报书10份;
2.《“中原科技创新青年拔尖人才”申报情况登记表》(附件3)用A3打印,《“中原科技创新青年拔尖人才”推荐候选人汇总表》(附件4)用A4打印,各交1份。电子版由推荐渠道统一上传至网络申报评审系统(涉密材料除外),内容应与纸质材料一致。
3.申报书统一通过网络申报评审系统填写。有关推荐表格可从河南省科协网站www.hast.net.cn下载。
(二)附件材料包括(原件扫描上传)
1.附件材料目录;
2.推荐报告(对人选情况、推荐程序、公示情况、单位推荐意见进行说明);
3.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4.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证书复印件;
5.在本单位任职或工作的证明材料;
6.奖励证书复印件;
7.申报书中列举的主持(参与)过的科研项目、获奖及专利情况的证明复印件;
8.重要创新性论文的全文及期刊载杂志封面、目录复印件,以及申报书中列举的其他代表性著作封面、目录和论文首页复印件;
9.申报书中列举的被SCI、EI等收录以及论文他引情况的证明(须经有关检索机构盖章);
10.创新成果成就证明材料;
11.申报材料如涉及保密信息,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科学技术保密规定》有关规定审核把关,妥善做好保密技术处理,并开具证明(加盖公章),未涉及保密信息也应提供相关证明;
12.纪检监察机关出具的廉政自律情况证明材料。
网上申报时间为2023年9月8日9:00-9月13日上午8:00。
各推荐渠道、申报人应在要求时间内完成网上申报工作,信息提交终审后不可修改,信息审核未通过不再具有申报资格。
联系人:邓红雨 武书彦
电话:63771005
网络申报技术咨询
联系人:姚敬华
电话:13598075045
科研处
2023年9月8日